上海市高血压研究所因发展需要,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【沪人社专发(2009)45号】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:
一、招聘岗位及职数:
1、科研及医疗人员5名(所学专业:临床医学、细胞分子生物学、医学影像);
岗位 人数 招聘要求
科研 3 博士学历,有医学背景
医疗 2 医学硕士及以上学历,有心超资质优先
2、实验室技术员3名; 岗位 人数 招聘要求
技术员 3名 医学相关专业,大专及以上学历
二、招聘对象条件
1.科研与医疗人员:35岁以下,科研人员必须为博士学位,医疗人员必须为硕士及以上学位。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、独立开展科研或医疗工作的能力及良好的沟通表达(语言、文字)能力;工作责任心强、有团队协作精神;有高级职称者(年龄可在40岁以下)、或在相关研究领域己取得显著科研成果(学术论文)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。
2.实验室技术人员:30岁以下,医学相关专业,大专及以上学历。具备实验室工作常识、经验和熟练的实验操作技能;工作积极主动,独立工作能力强,有良好的沟通能力、团队协作精神。
三、招聘方法:
1、报名
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,学历(学位)证书、身份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可寄至上海市高血压研究所,卢湾区瑞金二路197号33号楼313室,邮编:200025。
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。
2、资格审查
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,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。
3、面试
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,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。
4、体检
对通过面试的人员,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,统一组织(限应届毕业生)到瑞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。
5、考察
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,研究所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遵纪守法情况、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外调,同时对本市户籍者(非应届毕业生)查阅人事档案。
6、公示招聘结果
根据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。拟聘用人员在“21世纪人才网”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。公示如无异议,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。公示如有异议、影响聘用的,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。
7、签订合同
对于正式录用人员由研究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,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,其工资、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周蓓丽
邮箱:diana_zbl@yahoo.com.cn
联系电话:021-64313816
联系地址:上海市瑞金二路197号33号楼313室高研所
邮政编码:200025